翻译伦理与译者的语言服务意识
1.绪言 本文所说的“语言服务意识”是指译者(包括口译者和笔译者)对自己的语言服务倾向有明确的认识,即,译者对自己的服务对象、服务方式等有明确的认识。 年,法国翻译理论家AntoineBerman首提翻译伦理时,译学界反应平淡。20世纪90年代以来,翻译伦理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。主要学者及其著作有Pym、Chesterman、Venuti、Arrojo。其中Chesterman的翻译伦理观概括性最强,影响最大。 翻译伦理的内涵非常丰富,如Pym的“职业伦理”、Arrojo的“职责伦理”;Berman的“尊重他异性”翻译伦理、Venuti的“呈现差异性”翻译伦理、SherrySimon的“彰显女性差异”的翻译伦理、Spivak的“保留第三世界语言文化差异”翻译伦理;Nord的“功能”加“忠诚”翻译伦理,等等。芬兰翻译理论家AndrewChesterman依据已有的西方翻译理论提出四种翻译伦理,随后补上一条自己观察总结的翻译伦理:职业责任伦理。这就是著名的Chesterman翻译伦理五模式: (1)再现伦理(ethicsofrepresentation); (2)服务伦理(ethicsofservice)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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